咨询欠款人的应收账款执行问题
在应收账款执行过程中,如果欠款人提出异议,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二十五条,执行过程中,当事人、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,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。法院会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,理由成立的,裁定撤销或者改正;理由不成立的,裁定驳回。若对裁定不服,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欠款人的应收账款涉及多个债权人,根据债权平等原则,各债权人均有权参与分配。具体操作包括:1. 由法院组织债权人申报债权;2. 根据申报的债权数额确定分配比例;3. 按照分配比例执行应收账款,确保各债权人得到公平清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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